阳光利群,天子,烟草价格查询,玉溪香烟

4000-700-555
登錄
投教園地

11

2024-09
2024年金融宣傳月

11

2024-09
2024年金融宣傳月

11

2024-09
2024年金融宣傳月

29

2024-02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提示
尊敬的客戶: 為規范期貨市場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報備工作,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根據中國證監會、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有關監管要求,在進行期貨交易前,您應該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實際控制是指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對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處分等權限,從而對他人交易決策擁有決定權的行為或者事實。

29

2024-02
投資者合規交易手冊(大連商品交易所)

29

2024-02
外部信息系統接入風險揭示書
尊敬的客戶: 本揭示書所指的外部信息系統(以下簡稱“外部系統”)是指接入本公司且不由本公司自主運營和管理的信息系統,包括客戶自帶的由客戶自主運營或委托第三方運營的客戶端系統、通用瀏覽器、第三方獨立運營的系統等。

29

2024-02
異常交易行為須知
為了規范期貨交易行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促進期貨市場健康發展,期貨交易所出臺了針對異常交易行為的監控指引,明確了對異常交易的定義,規定了對客戶及會員的監管處理措施。為避免因出現異常交易行為被交易所采取相關處理措施甚至影響正常交易,請您悉知以下各類異常交易行為類型并注意合規交易: 1、自成交行為:客戶以自己為交易對象,大量或者多次進行自買自賣。單個交易日在某一合約自成交5次以上;一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內的客戶之間相互成交視為自成交。

29

2024-02
對兩起非法集資案的透視
案例一: 2001年11月份以來,湯陰縣五陵鎮農民肖某(之前系某金融機構代辦員)以原為郵政儲蓄及建設銀行代辦員身份,騙取本村村民信任,先后使該村33名村民在其處存入47筆存款,總計239707元,肖某未向村民出具正式銀行存款手續。2006年案發后退出人民幣22050元。湯陰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核其行為已構成金融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罰金5萬元,責令被告人肖某向被害人退賠相應的經濟損失。

29

2024-02
非法集資如何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0〕1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0年11月2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0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29

2024-02
安全提示:警惕非法集資的社會危害性
一是擾亂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非法集資活動以高回報為誘餌,以騙取資金為目的,破壞了金融秩序,影響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是嚴重損害群眾利益,影響社會穩定。非法集資有很強的欺騙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騙取群眾資金后,往往大肆揮霍或迅速轉移、隱匿,使受害者(多數是下崗工人、離退休人員)損失慘重,極易引發群體事件,甚至危害社會穩定。
<< < 123456 > >>
在線留言
網上開戶
關注期貨
掃描下載APP
返回頂部
首頁
開戶服務
交易日歷
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