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為規范期貨市場實際控制關系賬戶報備工作,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根據中國證監會、鄭州商品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有關監管要求,在進行期貨交易前,您應該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實際控制是指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對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處分等權限,從而對他人交易決策擁有決定權的行為或者事實。
根據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行為人對他人期貨賬戶的交易具有實際控制關系:
(一)行為人作為他人的控股股東,即行為人的出資額占他人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二)行為人作為他人的開戶授權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三)行為人作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或者行為人與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一致的;
(四)行為人與他人之間存在配偶關系;
(五)行為人與他人之間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關系,且對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六)行為人通過投資關系、協議、融資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對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七)行為人對兩個或者多個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八)行為人與他人交易行為具有一致性且存在一方向另一方提供交易資金的,或者行為人與他人交易行為具有一致性且雙方交易終端信息一致的;
(九)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您具有以上一種或多種情形的,需通過我公司主動向交易所申報相關信息,并填寫《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當實際控制關系發生變更時,您應該在5個工作日內通過我公司主動向交易所申報相關信息的變更情況;如果您不存在實際控制關系,需根據交易所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并簽署《合規聲明及承諾書》。
特此提示。
以上《實際控制關系賬戶提示》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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