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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證券活動風險投資者教育典型案例
瀏覽次數: 1196
發布時間:2024/02/29

一、非法證券投資咨詢典型案例

非法證券投資咨詢,是指有關機構或個人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擅自從事為投資者或客戶提供證券投資分析、預測或者建議等直接或者間接有償咨詢服務的活動。

案例一:王某在瀏覽網頁時,看到一個財經類博客,該博客發布了'重大借殼機會,潛在暴力黑馬'等40多篇股評、薦股文章。李某通過博客中提供的QQ號碼與博主取得了聯系,繳納4000元咨詢年費后成為會員,但換來的卻是幾只連續下跌的股票,李某追悔莫及。

  

作案手法:不法分子通常在網絡上采取'撒網釣魚'的方法,通過群發帖子及選擇性薦股樹立起網絡薦股'專家'的形象。這些所謂的'專業公司'都是無證券經營資質的假'公司'。

  

投資者保護提示:投資者接受證券期貨投資咨詢和理財服務應委托經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具有證券經營業務資格的合法機構進行。

  

案例二:李某在某著名財經網站的股吧上發現一篇文章,標題是《明日重大利好消息出臺敬請關注》,他很好奇,點擊一看,是某券商網站,網站頂部寫著'公司經過中國證監會批準',并有電子版的批準證書。網站內容主要有'強力個股推薦'、'精確市場預測'。李某撥打了網站底部顯示的手機號碼,業務員陳某說公司實力很強,有專人研究分析股票,近期幾只大牛股都抓住了。于是李某心動不已,按要求向某券商的業務員'陳某'賬戶繳納了一個季度的服務費5000元,對方也傳真了一份已蓋章的服務合同,并口頭保證15個交易日獲利120%,總獲利不低于360%。但此后,按公司推薦的股票操作,卻只跌不漲,一周以后李某后悔,想討回服務費,但發現再也無法聯系到陳某,公司的電話也無人接聽。

  

作案手法:不法分子常常利用網絡平臺假冒合法證券公司設立山寨網站和冒牌機構,企圖魚目混珠,混淆視聽,或采用與合法證券公司相類似的域名。為誘騙投資者上當,不法分子還聲稱公司經過證券監督管理部門的批準,有的甚至刊登虛假的資質證書。在收取投資者服務費時,往往要求投資者將款項匯到個人銀行賬戶中。

  

投資者保護提示:合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提供咨詢服務一般要與客戶簽訂書面服務合同,對于那些不能提供書面服務合同或合同要件不齊備的證券投資咨詢服務,投資者一定要高度警惕。另外,合法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一般通過公司專用收款賬戶收取咨詢服務費,對于那些要求將錢打入個人銀行賬戶的證券咨詢活動,投資者一定要格外小心。

  

案例三:投資者張某接到某咨詢公司電話,業務員稱該公司為專業證券投資咨詢服務公司,可以向投資者推薦股票,由投資者自行操作,利潤三七分成。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張某同意了與該咨詢公司的合作,第一只股票賺了1萬,張某按照約定給公司匯去了3000元,可是其后推薦的幾只股票卻是連續下跌,張某想找公司的業務員討要說法,而電話卻再也打不通,張某為此虧損達數萬元。

  

作案手法:不法分子以'承諾收益'、'利潤分成'等形式吸引投資者,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利潤分成,致使許多不明真相的投資者上當受騙。

  

投資者保護提示:'承諾收益'、'利潤分成'、'坐莊操盤'均屬于違法違規證券活動,根據規定,即使是合法的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及其員工,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者損失作出承諾,不得與客戶約定利潤分成。

  

二、非法證券委托理財典型案例

  

非法證券委托理財是指有關機構或個人未經中國證監會批準,通過網絡、電視、廣播、報刊等公眾媒體招攬客戶,擅自代理客戶從事證券投資理財的經營活動。

  

案例四:投資者周某接到某投資管理公司的電話,稱公司是專門從事股票研究的機構,現在推出一種新的理財產品,無需繳納會員費,只需將自己的證券賬戶號碼及交易密碼告訴業務員,由公司組織專家團隊為其操作,公司保證客戶資金安全,且保證客戶至少不會'賠本'。隨后該公司給周某發來合同樣本。周某想反正也沒交服務費,銀行密碼在自己手中,資金也很安全,于是決定試一下。但是,在隨后的操作過程中,周某的股票賬戶并沒有像公司宣稱的那樣出現迅速升值,而是在短短一周內已虧損嚴重。周某恍然大悟,趕緊終止合作并將情況反映到監管部門。經查,該公司未經證監會批準,以約定盈利分成的方式代客理財,非法從事證券經營活動,最終被依法取締。

  

作案手法:該投資公司未經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業務,以'無需繳納會員費'為誘餌,直接代替客戶操作。并對客戶證券買賣的收益或損失作出承諾。

  

投資者保護提示:委托不得超出法律規定范圍,投資者應拒絕接受全權委托。 '約定利潤分成'的方式屬于違法違規證券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自覺遠離此類違法證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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