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證監會公布了多起內幕交易案件,涉及藍色光標、愛仕達、捷成股份等上市公司,多位相關當事人受到證監會處罰。其中,愛仕達內幕交易案,政府官員王永進牽扯其中,被處以12.77萬元罰款。
藍色光標重組事項
遭經辦律師泄密
證監會披露的行政處罰書,揭開了藍色光標當年重組背后的內幕交易。
2010年8月9日,藍色光標宣布籌劃重大資產購買事項并從當日起停牌,9月3日宣告終止重組事項。近期,證監會披露了有關藍色光標重組的內幕交易處罰,造成當年重組失敗的具體原因浮出水面。據悉,泄密者系重組經辦律師米興平,其堂姐夫馮喜利在獲悉內幕消息后,利用母親和朋友的賬戶交易“藍色光標”股票,合計獲利4.69萬元,證監會對該項違法所得做出“沒一罰三”處分,并對泄密者米興平處以3萬元罰款。
2010年6月5日,藍色光標董事長趙某某和科思世通廣告(北京)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洪某接觸,表達了合作重組
的意向。2010年6月10日,藍色光標召開盡職調查準備會,米興平作為北京君合律師事務所的經辦律師參加此次會議。2010年8月9日,藍色光標申請臨時重大事項停牌。8月10日,藍色光標公告正在籌劃重大資產購買事項。值得一提的是,公司股票在停牌前一天,尾盤封于漲停,全天成交額達5008萬元。
事實上,內幕交易“藍色光標”股票的人是重組經辦律師米興平的堂姐夫馮喜利。因馮喜利的妻子米某在米興平家長大,關系比較親近,而米興平日常主要聯系的親屬就是米某和馮喜利。證監會認為,米興平是否是馮喜利炒股的直接受益人,并不影響米興平向馮喜利泄露內幕信息的結論。
據披露,馮喜利之母劉某某的賬戶于2010年7月29日、30日共買入“藍色光標”股票2.14萬股,成交金額68.28萬元。在公司宣布重組流產后,于2010年10月26日前全部賣出,虧損1.06萬元。
不僅如此,馮喜利還利用朋友姚某某的賬戶,于2010年7月29日至8月2日連續3個交易日累計買入“藍色光標”2.98萬股,成交金額94.7萬元,并在2010年11月5日前全部賣出,最終盈利5.75萬元。合并計算,馮喜利操作上述兩賬戶的實際獲利為4.69萬元。
據此,證監會決定對米興平處以3萬元罰款;沒收馮喜利違法所得4.69萬元,并處以14.07萬元罰款。
捷成股份內幕交易
與收購冠華榮信有關
證監會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上顯示,北京冠華榮信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宋輝東涉嫌內幕交易捷成股份。
據披露,冠華榮信董事趙某在2011年5月初將捷成股份董事長徐某某引薦冠華榮信大股東白某和董事長宋輝東認識。此后,趙某和冠華榮信其他個人股東授權白某與捷成股份談收購之事。2011年5月初,捷成股份董事長與白某溝通兩公司業務層面的戰略合作。5月中旬,徐某某、白某就并購事宜分別與各自公司的高管討論,宋輝東參與討論。雙方初步開展投資意向的溝通與聯絡。此后,白某與冠華榮信個人股東趙某等人溝通轉讓部分股權給捷成股份事宜并取得認同。5月25日,徐某某代表捷成股份,白某代表冠華榮信90%的股權簽署了捷成股份投資冠華榮信的初步意向書。8月16日,捷成股份與冠華榮信重新簽署了較為詳盡的投資意向書。8月18日,捷成股份發布《北京捷成世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收購北京冠華榮信系統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意向公告》。
宋輝東利用這一信息,于2011年6月28日利用配偶賬戶買入捷成股份6052股,8月29日全部賣出,獲利48388.03元
證監會認定宋輝東構成內幕交易,決定沒收宋輝東違法所得48388.03元,并處以48388.03元罰款。
與此同時,另一起北京好友誼緣投資咨詢有限公司操縱市場案也與捷成股份有關,證監會認定,北京好友誼緣投資法人代表柳宏在2011年6月2日至2011年7月13日操作“柳宏”等18個賬戶交易捷成股份股票的行為構成操縱市場,最終對柳宏處以150萬元罰款。
愛仕達內幕交易案
政府官員牽扯其中
愛仕達內幕交易案中,一名政府工作人員遭到“沒一罰三”的處分。
證監會披露,愛仕達于2012年宣布到浙江溫嶺市東部產業集聚區(簡稱“東部新區”)投資,并享受政府“退二進三”政策,而參與此事的東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永進對“愛仕達”股票進行內幕交易,獲利4.26萬元。
據披露,2010年7月至2012年4月初,愛仕達與溫嶺市東部新區人民政府開始商談到東部新區投資事項。根據溫州市政府規定,政府對愛仕達原廠區地塊進行收儲公開掛牌出讓后,愛仕達將獲得出讓成交總價50%的補償款。愛仕達要享受“退二進三”政策,必須向市政府提出申請,搬遷到東部新區,并經政府審議通過。2012年4月17日,愛仕達向政府提交了請示文件,4月19日,東部新區管委會副主任王永進與另一位工作人員共同起草了愛仕達項目投資協議書,4月20日,東部新區與愛仕達簽訂投資協議書。4月23日,愛仕達股票停牌。4月24日,愛仕達發布關于與東部新區簽訂投資協議的公告和關于公司“退二進三”的公告并復牌,連收兩個漲停板。
在此過程中,王永進岳母“王某青”的賬戶于2012年4月19日、20日累計買入“愛仕達”4.21萬股,成交金額39.88萬元;4月26日、27日全部賣出,凈盈利4.26萬元。其賬戶資金大部分來自王永進。
因此,證監會認定,楊某堯操作“王某青”賬戶買賣“愛仕達”股票是由王永進操控。王永進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傳遞內幕信息給楊某堯、操作“王某青”賬戶買賣“愛仕達”,其行為構成內幕交易,決定沒收王永進違法所得4.26萬元,并處以12.77萬元罰款。